本报讯证监会25日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一统基金托管业务的局面将被打破,以券商为代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望参与此项业务。 暂行规定主要强调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核程序、监管方式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有别于已经开展的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此业务只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批即可,无需再经由中国银监会审批。J180(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