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12月9日起施行。
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作为探索稳步推进存款利率市朝的有效途径,其《暂行办法》的推出也意味着利率市朝再进一步。
建信基金表示,央行在11月公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表明在利率市朝改革方面将推进同业存单发行,因此本次《暂行办法》的推出符合市场预期。
同业存单以Shibor利率为标的利率,其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都以市朝方式确定,本身即是利率市朝的体现。其中固定利率同业存单期限原则在一年以下,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这既打破了目前1个月以上的同业拆借交易不活跃的局面,又将解决中长端shibor的合理定价问题,完善货币市场利率曲线,侧面促进债券收益率曲线完善。
此外,《暂行办法》的推出将完善同业业务定价机制。由于同业存单发行方式相对公开,突破以往传统同业存款一对一的模式,解决同业存款定价机制不透明、信息不完全对称和缺乏做市商平台的问题,形成统一的同业业务定价平台和体系。《暂行办法》引入更多投资者参与,能够实现发行规模的稳步扩大,也有利于货币市场规范发展。
建信基金表示,《暂行办法》将增加银行负债期限和定价管理能力。由于发行方能够自主定价和决定发行期限,因此银行能够根据自身负债资源情况来设计产品,降低其流动性管理压力和增加负债稳定性。总体而言,由于中小型银行负债资源相对稀缺,负债管理压力要强于大型银行,因此预计其发行同业存单的积极性要更高,初期不同银行间的策略会有所分化。
在利率市朝的大背景下,银行业负债成本存在趋势性上行压力。在此大背景下,银行股向上的估值压力将持续存在,但考虑到目前银行股较低的估值水平,银行股下跌空间亦有限,预计未来银行股将维持盘整格局到新的触发因素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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