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7-14 21:05:42讯:
6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简称“私募条例”),并于7月9日正式发布,将自9月1日起实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日前表示,私募条例的出台,是实现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他指出,行业要充分认识私募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私募条例的制度内容,凝心聚力做好私募条例的贯彻落实。 夯实法治基础 方星海指出,私募条例的出台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私募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私募条例将党中央的相关决策措施予以制度化、法律化,标志着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条例的实施,必将增强行业的公信力和吸引力,充分发挥私募基金在直接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助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科技创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私募条例的出台,是进一步夯实行业法治基础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私募基金行业面临法律法规供给不足、制度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行业准入门槛低,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不足,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机构合规风控意识不强,专业化运作水平有待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的风险个案,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声誉。私募条例将各类私募基金统一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为私募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有效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私募条例的出台,是实现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管理规模已突破20万亿大关,位居世界前列,部分头部机构脱颖而出,专业能力日益提升,各类“伪私募”“乱私募”得到有效清理,行业生态逐步净化并持续向好。当前行业正处于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迈进的重要转折期。作为私募基金行业最高级别的专门立法,私募条例夯实了行业的制度基础,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在私募条例的保驾护航下,私募基金行业必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条例呈现七大亮点 方星海强调,要准确理解私募条例的制度内容。他指出,条例按照激发行业活力、聚集市场动能、加强内在约束、促进健康发展的要求,在市场准入、展业要求、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监督管理、责任配置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主要呈现七大亮点: 一是通过行政法规确认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在当前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条例的出台正是在行政法规层面对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进一步确认。 二是明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私募基金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条例在基金法的框架下,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登记,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备案,是规范监管和尊重市场规律相结合的具体体现,这也说明登记备案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行业发展特点的。 三是设定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针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突出问题,条例抓住管理人及其股东、实控人、合伙人等关键主体,聚焦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关键环节,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四是健全市场化约束机制。私募基金姓“私”,条例牢牢把握私募基金契约自由、市场自律、责任自负的特点,贯穿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基本精神,为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约束作用创造条件。 五是营造有利的发展经营环境。条例集中解决了一批阻碍行业发展的桎梏和顽疾,是优环境、促发展的“护身符”。为解决契约型基金对外投资的显名登记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落实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形成对外公示效果,使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对外投资有据可查,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六是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监管。条例设专章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制定了统一性与差异化相结合、监管规则与促进政策相协调的专项规范。 七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条例丰富了监管措施和执法手段,系统设定法律责任,明确市场禁入制度,大幅提升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 对私募基金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充分发挥私募条例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关键在贯彻落实,推动形成市场主体严格守法、监管机构规范执法的良好局面。方星海要求,各方要凝心聚力做好私募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为全行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是要抓紧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规章制度清理重构。要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对私募基金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行业配套基础制度建设。要将今年作为行业法治建设的关键年,紧扣“建制度”主线,及时修改现行的规章制度,抓紧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条例中的授权条款,力争在年内初步形成内容科学完备、体系清晰协调、运行高效透明的规则体系。 三是要拓展私募基金募资渠道,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以贯彻落实私募条例为抓手,会同各方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打通“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痛点堵点,进一步壮大私募基金的投资力量。 四是要强化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要用足用好相关规定,推动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分类监管、持续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督促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对标整改,自觉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投资信心。基金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服务、桥梁、创新”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登记备案改革,着力提高自律管理质效,不断优化行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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