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飞科电器新增2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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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投诉公示】飞科电器新增2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

加入日期:2024-10-30 16:09:48

顶尖财经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飞科电器新增2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27日,消费者马**(手机尾号 3127,用户ID ****5367)反映其于2024年10月26日在京东商城(飞科生活电器旗舰店)通过网购购买电吹风机。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退赔费用。
  • 处理结果:2024年10月29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北京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23日,消费者刘**(手机尾号 7906,用户ID ****0035)反映其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其他平台(飞科官方旗舰店)通过网购购买电动牙刷。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问题,要求退赔费用。
  • 处理结果:2024年10月29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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