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将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然而,“并网发电”等诸多障碍,却在当下挡住了其发展的步伐。
昨日(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上述障碍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以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系列措施得以清除。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的这份关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书面解读中,同时明确提出了多项机制体制的改革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促进 “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资源税费调节机制;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
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国家能源局官员也透露,新能源配额目标将写入“十二五”规划,他同时呼吁进行一场全面的电价改革。
配额目标将入“十二五”规划
目前,在风电、太阳能大规模并网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对新能源并网发电不够积极。尽管修订前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新能源发电,但本地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由于无法并网运行,截至2009年底,我国1/3的风电机组处于闲置状态。
并网这一制约我国新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将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配额制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昨日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针对新能源配额制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关键是要解决配额给谁的问题”。王骏表示,给发电公司显然不合适,应该配额给电网公司。据悉,具体比例、对象等细节尚未最终明确。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能源专家指出,在这次酝酿出台的管理办法中,一种方案是根据各地区发展状况制订新能源发电上网,将约束性目标写入“十二五”规划,而完不成任务的电力公司和相关责任方将被替换。
能源局官员呼吁电价全面改革
“我认为仅配额制并不能算是机制体制改革。”王骏告诉记者,现在迫切需要的是一场电价的全面改革,否则将无法完成“到2020年,中国的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要占到15%左右”的承诺。
“不应考核国有发电企业的资产总量排名、发电装机总量排名等‘纸老虎’指标,还应避免‘资产总量末位淘汰’这类可能促使发电企业非理性发展的政策。”
王骏特别指出,要改革国有电力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充分保证各级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建设所需要的合理、充足和稳定的收入,同时使之与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交易情况脱钩,与电力供求关系形成的发电和用电价格隔离。
通过这场由新兴产业推动的机制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表示新兴产业将实现“三步走”,即到2015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到2030年前后,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这些定量目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信部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提供的基础数据测算得出的,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发改委有关人士说。
◎名词解释新能源配额制
所谓配额制,就是要求电力公司在收购的电力中有一定比例的电量来自可再生能源。目前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均已实施配额制以促进本国新能源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