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界热议的可再生能源上网难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任东明日前表示,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这种保障性收购就是国外的配额制,即要求电力公司收购的电力中有一定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或发电企业发电量有一定比例来自可再生能源。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针对这一配额制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多位能源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修订前的《可再生能源法》虽然规定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新能源发电,但主要是通过在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履行并网协议来解决,但是,本地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
而这次酝酿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将会有明确的比例要求,特别是对电网企业,解决在风电、太阳能大规模并网的过程中,电网公司不愿意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问题。
任东明同时表示,这并非强迫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财政部目前已经起草完毕“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近期可能发布。该基金将对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费用进行分摊,让电网有积极性去完成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