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革6月1日起施行 油气税率5%_股票_证券_财经

新疆资源税改革6月1日起施行 油气税率5%

加入日期:2010-5-26 17:44:27

  据报道,新疆资源税费改革将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与此同时,煤炭资源税也将在新疆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2%-5%。

  按照现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纳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其中原油的税额标准为每吨8元至30元,天然气为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煤炭为每吨0.3元至5元。

  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能够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平衡东西部差距,符合本次国家援疆政策中强调“输血与造血并重”的思路。另外,资源税改的目的在於保护、节约资源,亦符合新疆大开发“发展与保护并重”的要求。

【来源:财华社】 (责任编辑:徐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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