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开展
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探索我国餐厨废弃物处理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
餐厨废弃物包括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居民家庭等产生的厨余、废弃或过期的食物及食用油脂等。我国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大、油份和水份多、含盐量高、成份复杂,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处理不好会引发“地沟油”、“垃圾猪”等食品安全问题,造成资源浪费,影响生态环境。处理利用好了则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从源头上解决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立适合我国城市特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监管体系;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机制;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产生量;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为严格试点城市(区)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通知》提出了试点城市(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或初步形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机制;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餐厨废弃物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建设或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资源化产品投入产出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可靠。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对示范项目建设给予相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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