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今年将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同时,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其中,将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简化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此外,还将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制订出台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意见》还指出,将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对于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问题,《意见》明确表示,将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与今年年初以来有关部门“适时推出资源税改革”的表述相比,《意见》进一步明确,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在今年推出。事实上,此前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已经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有关专家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原油、天然气资源使用税率5%是比较适当的水平。
《意见》还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继续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支持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等。
此外,在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