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考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_股票_证券_财经

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考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加入日期:2010-6-1 15:50:08

  5月17日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率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考察团,赴安徽、山东两省考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刘晓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陪同考察,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的7位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参加考察。

  具有独特智力优势的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把目光聚焦于农村土地整治,积极建言献策,将对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当下推进中的农村土地整治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农田及农村的面貌?成效如何?农民是否满意?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怎么规范推进?

  带着对农村土地整治的关注,满怀对农村、农民的深厚感情,考察团一行一周行程逾千公里,在安徽、山东两省开展了密集而有深度的调研。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实地查看了安徽省肥东县等7个市、县的9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及安徽省淮北市、山东省兖州市的2个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现场。同时,听取了安徽、山东两省及相关县市政府的汇报。在切身接触和了解实际的调研中,考察团一行对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越来越清晰,所关注问题的答案也逐渐揭晓。

  最好的农田 最美的新村

  初夏时节,山东省章丘市基本农田示范项目辛寨片区。

  厚厚的麦毯,从眼前一径铺向天边。远处,一方方良田,一行行树木,一道道水渠,好似尺子划过一般平直规整。

  “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农田。”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副主任王民感慨道。

  据介绍,辛寨片区对9100亩耕地进行统一平整,重新划方,每方为100亩,配套建设了沟、渠、路、林、涵、闸、井、泵、电、管、房等设施,新增耕地1088亩,粮食亩产由1800斤提高到2400斤,每亩增收400多元。

  农村土地整治,是对农村地区低效和不合理利用的田、水、路、林、村、房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土地利用活动。通过对主要耕作区的田块、田坎、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建设性改造,小田变大田,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成规模的基本农田。据统计,1999年至2009年,全国整治农用地2亿多亩,新增耕地率5%~8%,农田产能提高10%~20%,生产成本降低了5%~15%。

  考察团了解到,安徽、山东两省不约而同地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摆在了农村土地整治的第一位。安徽省政府规定,复垦后新增耕地的5%作为净增加的耕地,不得占用。山东省每年要整治高产农田60万~80万亩。

  辛勤耕耘,必有硕果。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2008年,安徽省首次实现耕地面积净增加,净增耕地3万亩;山东省整治后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连续11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考察途中看到的一幕幕场景更让大家切身感受到这种变化。

  5月21日,山东省兖州市新城区新兖镇金村社区土地整治挂钩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考察团,村里已组成专门的农业生产队,机械化播种、耕种、收割。

  5月22日,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整理项目现场。一望无际的农田上,混凝土路、机耕道、沟渠桥涵、机井等一应俱全。陈昌智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遥控器,对准机井房,轻轻一按,清水便从田边的机井出水口哗哗流出,顺着沟进了田间。“这样一个机井,能够管150到200亩地。进行农村土地整治时,井、泵都必须一起修。”工作人员介绍道。

  “农村土地整治,对于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意义重大。”罗富和的话,引起了考察团成员的共鸣。

  “农村土地整治承前启后,既是占补平衡的一种新形式,又为将来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打下了基础。”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农工党中央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常纪文认为。

  现代农业的雏形已经显现,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又会是什么模样呢?

  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白龙镇长王村,考察团一行看到:宽敞整洁的水泥路面两侧,一栋栋二层白色小楼整齐排列,每户还自带小院。据介绍,该村由原来15个自然村“缩”为3个中心村,腾出了1234亩土地,户均占地由1.7亩降到0.5亩。建新区里,小学、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建面积近5000平方米;自来水、有线电视、电话等已接通。在村民王成兵的家中,二楼客厅摆放着一张乒乓球台,卫生间里,抽水马桶、热水器、洗衣机等一应俱全。

  地处兖州市新城区的新兖镇吴村社区,尽管还是“村”,却与城市中的大型社区并无二致:高层楼房,小区绿荫成片,体育场、儿童游乐场、老年公寓、超市、诊所、花园等配套设施十分完善。

  经过整治,传统的乡村变了样:村庄变“瘦”了,长“高”了,出门不再是泥巴路,购物有超市,生病去卫生所,孩子上学就在家门口……

  “农村土地整治,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陈昌智在座谈会上指出。

  5月20日,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杨店乡滨湖社区。看到能容纳近万人的文化广场、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图书室……专员们纷纷掏出数码相机,记录下“最美的新农村”。

  统筹城乡的有力杠杆

  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城乡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是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目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需求扩大。如何解决这些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矛盾,无疑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红线不能碰,发展继续用。存量还要控,两约把路通。”座谈会上,肥城市委书记张瑞东这样介绍作为“地方官”的体会。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的一个重要途径即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当前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是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重点开展农田整治,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首先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在满足农民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后,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原则,运用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换而言之,农村土地整治,不仅增加了耕地面积,还进一步挖掘和拓展了城乡经济发展空间。

  安徽、山东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

  以汶上县杨店乡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例,该乡将辖区内的33个行政村整合为6个中心社区,预计可腾出土地9083亩,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有3000多亩留在社区作为了非农产业发展用地,在社区周边规划了二、三产业项目园区,目前已有12个项目入驻,安置了3000多农民就业。节余的6000多亩建设用地指标则可调剂到当地城镇使用,所得收益部分返还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形成有效的城乡良性互动。正如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所概括的那样,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实质,是启动和运用好土地的级差收益,从而破解城市建设缺地、农村发展缺钱的困境。

  作为农村土地整治的试点省份,安徽、山东还有哪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随着考察的深入,一些共识逐渐形成了。

  其一,坚持科学规划,解决“点怎么选”的问题。两省按照“农田向适度规模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用地向园区集中”的思路,统筹协调土地利用、镇村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了省级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山东省编制了四级农地整理规划,安徽省全椒县编制了《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等,整体安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布局。

  其二,坚持整合资金,解决“钱怎么来”的问题。目前,安徽、山东两省用于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项:一是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二是指标挂钩收益返还资金;三是整合农业、交通、水利等涉农资金,“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合肥整合了涉及22个部门、三大类30项资金,集中进行投入;四是农民自筹资金。

  其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解决“事怎么办”的问题。考察团所到市县都组成了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普遍实行“三做主”,对是否参与,怎样参与,如何管理新村等让农民自己做主。

  “小田变大田,小村庄变大村庄,小钱变大钱,小事变大事。”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民盟中央农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学军对基层的探索作了形象的概括。

  调研和座谈会中,农村土地整治的操作模式也是专员们关注的重点。有专员提出,“农村土地整治要因地制宜,不能采取单一模式。”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随即用该省的经验给以解释,他们根据不同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区域位置、民风民俗等特点,采取相应的实施模式。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撤村并居。将城市和县城周围的村庄改造成高标准住宅小区,使村庄变社区、农民变市民,腾出的土地可用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效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二是小城镇聚集。将小城镇周围的村庄向镇驻地集中,留出部分节约下来的土地用于小城镇二、三产业发展,为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三是合村并点。对自然条件较差的偏远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煤塌陷地的村庄和远离城镇、居住分散的村落,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实行异地迁移,集中建设中心村,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农村商贸物流和服务业。四是缩村填充。对占地面积大、土地闲置率高的空心村,通过对村庄原址进行拆迁改造,缩村填充,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综合两省的调研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整治,既是一些地方增加耕地、坚守红线的有效途径,也是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的现实选择。

  让农民满意 把好事办好

  5月18日,安徽省全椒县六镇镇白酒上王新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现场。十几栋二层黄色联排楼房一字排开,村民已陆续入住。“有没住进楼房的么?带我们去条件最差的农民家里看看。”陈昌智提出。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考察团来到了一户平房。男主人和5岁的小女儿在家。房梁很高,屋子里十分整洁,簇新的家具和家电。

  陈昌智问:“家里几口人,房子够住吗?建房子花了多少钱,自己掏了多少?”男主人如实回答:“全家4口人,70多平方米。孩子还小,现在够住。一共花了3万多,国家补助了4万多,自己没有掏钱,还剩了1万。”

  “为什么不修楼房呢?”陈昌智追问。“大女儿现在正读高三,想留点钱给女儿读书。”男主人笑着答道。

  “虽然这是一件大好事,但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老百姓不愿搬就让他留下,千万不能强迫。”考察中,陈昌智再三叮嘱地方各级政府领导。

  “有什么不满意的吗?”在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中,鹿心社副部长反复问到这个问题。他强调,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要严守红线,对拆旧部分及时复垦,让农民受益;要合理安排,对建新部分的土地节约使用,让群众满意。

  如何保障农民权益、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这是在安徽、山东两省召开的几次座谈会上大家谈得最集中的话题。“解决老百姓的利益问题要放在第一位。基层的工作经验是,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肯定推不动。要有自我刹车机制,农民群众的监督最敏感、最持久。”张瑞东的发言道出了考察团成员们的心声。他们一致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后的收益和利益一定要向农民倾斜,更多地保证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保证农民收入的增加。

  在充分肯定安徽、山东两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时,考察团也指出,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的综合性工作,目前还存在部门联动不够,资金整合不够充分,对维护农民权益重视不够,村庄建设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备等问题。农村社区怎么建,后续工作怎样管理,农村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结合连日来的所见所闻,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考察团成员们积极思考,建言献策。

  陈昌智指出,第一,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要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把获得的收益和利益更多向农民和农村倾斜。第二,进一步推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促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转变。第三,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新建村镇后期管理。第四,进一步总结经验,分类进行指导。

  “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列入十二五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放在县城和有条件的中心镇,推动城镇化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有的试点经验;中央应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罗富和建议。

  鹿心社提出,农村土地整治总体上要更加注重统筹规划、控制总量、整体推进;要坚持“政府主导、整体联动”,提高农村土地整治水平;要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及时总结、完善机制。

  “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还可以再挖,绝不能因为农村土地整治腾出了建设用地指标,就大手大脚用地。”刘晓峰直言。

  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人口资源与环境委员会委员温香彩建议,农村土地整治应“加大宣传、完善规划、统筹协调、关注环保”,把好事做好。

  陈学军和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九三学社成员蔡克勤都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关系成千上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谨慎处理,控制规模,稳步推进。

  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民建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黄海峰建议,加强共同推进工作的机制,形成合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上新台阶。

  “要用好农村土地整治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做好长期规划,好好利用。”王民指出,一要把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放在第一位,二要做好新建村庄的规模和布局;三是在建设新村前预先铺设环保管线;四要考虑保护一部分农耕文化和农村景观。

  常纪文提出,农民搬入新居后的生活成本不宜大幅提高,耕作半径不宜过大,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范围应合理控制,节余指标产生的收益应大部分返还农村。

  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环境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季阳建议,各地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切实把财富留在农村,而不是流向城市,真正缩小城乡差异,工农差异。

  从安徽到山东,考察团一路行来,熟悉的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时常映入眼帘——低矮简陋的农舍散落在贫瘠的村庄;细碎零散、高低不平、远离水源的农田里,年迈的老人带着孩子正在劳作……然而,农村土地整治正悄悄改变着这片古老的土地,为它带来勃勃生机,昭示未来前进的方向。(吕苑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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