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国税总局盯上了高收入者。
近日,国税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人士称,这是近年来国税总局在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措施最全面、具体的一个文件。
《通知》针对高收入者,锁定了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国税总局有关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此举是为了具体落实国务院有关个税政策。这已经是一个月来,国税总局第二次针对有关高收入者个税征管问题表态。此前的5月19日,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纳税服务措施等有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事实上,国税总局近期有关规范和加强个税征管的文件甚多。据本报记者查阅统计,仅2009年一年,国税总局就有11份文件涉及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解释,其中涉及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股权转让、个人企业年金收入、股权激励、个人转租房等多个方面。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事实上近年来一直都在开展,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高收入者来源较多,相对隐蔽,税务部门很难掌握,一直是个税征管中的难题。对此,上述国税总局官员表示,此次通知较为详细也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效果则要用年底的征管数据说话。
摸底高收入者
近来,一些地方税务系统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开始加大,并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人群的信息采集和摸底工作。
据了解,税务部门已针对演出市场、广告市场、个人投资者、建筑安装业等高收入行业进行收入状况的调研,重点监控对象还包括《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大陆百名富豪排行榜上的名人。
不过,如何对收入来源多样化的高收入者加强征管仍然是难题。一位地税部门人士坦言,税务机关主要是通过企业代报来对个税征缴实施间接监管,目前能够起到明显监管作用的还是高收入工薪群体。上述人士表示,虽然加强高收入者征管一直是个税征管的工作重点,但针对大量自由职业者和投资人的征管仍面临难题。
此次《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摸清本地区高收入者的税源分布状况,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积极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不断加强高收入者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监督。
事实上,这些工作都已在税务部门开展多年,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效果一直不很理想。以年收入12万元以上群体自行申报为例,截至今年已经进行了四年,上述地税系统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仍然存在强制性不够、推行面较窄的难题。
国税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3月31日,全国共有近269万人办理2009年度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同比增长12%。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这个结果与社会感受相距甚远。他指出:“民间到底有多少富人,学者难以统计,但是从每年高端消费的强劲增长来看,目前的征管并不到位。”
刘桓分析,税务机关的监控网络不能覆盖全领域,像炒房者的资产、股息红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这些非工资收入的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
国税总局表示,此次要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扩大涉税信息来源,加强和工商、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证券机构等部门的联系,化解这一难题。不过,接受采访的人士对此并不乐观。“这些部门和税总都是同一级别的,愿不愿意为税务部门提供信息是个难题,这恐怕需要更高层面的推动。”安体富表示。
上述地税系统人士也表示,目前地税部门与房管、银行、工商等仅有少量数据可以实现共享。“到银行查账的话,只有市局领导才能批,而且必须还要提供偷漏税的证据才行。而房管部门也只能提供交易信息,个人名下房产数量则不能共享。”上述人士表示。
加强财产性收入征管
高收入者税源难以掌握,使我国现行的个税更多地停留在“工资税”的层面,能够很容易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源,真正收入来源多样化的高收入者反而缴税较少,于是加强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所得税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税务总局始终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
去年,国税总局先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上述负责人表示,上述三个文件都是针对高收入者运用资本、管理等要素取得所得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国税总局将认真落实好这些文件。
去年12月31日,国税总局再次出台文件规范财产性收入征收个税的有关问题。今年1月1日开始,《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施。据统计,1至3月,全国共有33个省市771家证券机构营业部扣缴税款8.85亿元,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直接带动了今年前四个月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大幅增长了70%。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出台和实施,纳税人人均扣缴税额9.37万元,其中最高扣税额为4129.3万元,体现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
此外,国税总局还多次发文对个税征管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和解释,其中包括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个人企业年金、个人转租房屋、双薪制等诸多问题。国税总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的这些基础性工作应该都是为调节收入分配和个税综合改革做铺垫。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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