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徐绍史强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在规范有序推进,对试点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的认识有偏差、做法不规范、管理有缺陷等问题,要客观全面认识,不能以偏概全、因噎废食,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规范推进。
为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情况,规范推进增减挂钩试点工作,5月19日至23日,部组织由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牵头的9个调研组,对天津等24个增减挂钩试点省份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快速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从2006年开展以来,总体进展顺利,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典型做法和经验。增减挂钩试点促进了耕地保护,推动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推进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实践证明,增减挂钩政策确实可以帮助各地解决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农民增收“缺渠道”、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台”等一系列问题。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增减挂钩是一项顺势而为、行之有效、广受欢迎的好政策。从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来看,增减挂钩是“占补平衡”思路的合理延伸,是破解保障与保护“两难”困境的根本出路,进一步完善推广恰逢其时。
会议指出,当前试点中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在部批准试点之外擅自开展“挂钩”,扩大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现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二是在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内,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土地级差收益,违反规定跨县域调剂使用周转指标,将节余的指标用在中心城市,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三是有的地方村镇建设规划滞后,乡(镇)土地规划修编尚未完成,造成项目区设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能充分衔接,增减挂钩与农业发展、村镇建设等统筹不够,降低了增减挂钩的综合效益。
会议强调,目前增减挂钩的确存在操作不当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各种冠以增减挂钩名义开展的类似工作出现的问题,不必因噎废食,而要加紧完善。要进一步深化对增减挂钩政策规定的理解,加强对现行制度的执行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本身。
会议要求,要在总结规范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增减挂钩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增减挂钩试点的宣传引导,实施增减挂钩政策差别化管理,加快完善增减挂钩制度,做好增减挂钩与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衔接。探索整合增减挂钩、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三种形式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项目整合、资金融合、挂钩调节的整装优势,促进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提高政策的综合效益。
会议还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等事项。
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副部长、党组成员贠小苏,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冀文林,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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