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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虚报荐股业绩将遭整改
中证网讯 证监会3月17日公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参加2010年度年检事宜,检查期间存在问题的机构将遭受不通过年检或整改的处罚。检查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证监会表示,检查期间存在“不能持续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条件”、“参与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者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非法证券活动”、“出资不实,资不抵债,无法持续经营”等15项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予通过年检。检查期间存在包括“内部控制薄弱、人员和分支机构管理混乱”、“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及营销活动”在内的12项情形之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1个月。整改期间停止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新增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监会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整改机构是否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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