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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股民起诉信达证券

加入日期:2011-5-18 14:01:55

  中国宝安(000009)“石墨矿事件”又有新进展,法院已正式受理股民起诉信达证券。记者昨天从此案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处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在7天内予以回复是否立案,如果该案立案,将是我国第一例股民起诉券商的案例。

  张远忠告诉记者,中国宝安的一位投资者前天以欺诈客户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卷入中国宝安“石墨矿门”的四券商之一的信达证券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7106.47元,并判令其承担原告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203.32元(截至2011年5月17日)。这标志着中国宝安的石墨矿事件即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张远忠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去年2月21日,信达证券发布了一篇名为《中国宝安:石墨烯让股价飞》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在提出中国宝安拥有石墨矿的基础上,将中国宝安的公司股票确定为“买入”级别。但2011年3月15日,中国宝安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否认自己拥有石墨矿。在宝安发布澄清公告后,中国宝安股价开始下跌,当日跌幅达4.47%。

  值得注意的是,在宝安澄清公告发布之前,包括信达证券在内的四家券商研究报告都说中国宝安拥有石墨矿,而且都将中国宝安股票定级为“买入”、“维持”、“增持”等级别。原告听信众券商报告所言,买入中国宝安,以致亏损。张远忠认为,上述券商涉及虚假报告,理应受到法律处分。他表示,此次将先行起诉信达证券,后将追加其他三家券商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此案被立案,将有其他多名投资者也加入原告队伍。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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