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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忽悠”股民索赔

加入日期:2011-5-30 15:36:19

  四家证券公司均称上市公司中国宝安拥有颇具发展前景的石墨矿,半年后中国宝安却公告“辟谣”。

  宝安股价随着“谣言”和“辟谣”大涨大跌,大量股民受损,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一股民将涉嫌“忽悠”的证券公司起诉到西城法院,成为因证券公司虚假报告引发的国内索赔首案。

  代理律师表示,国内所有投资者皆可起诉证券公司索赔。首案如能胜诉,将产生判例效应,证券公司将遭“重创”。

  炒股

  退休职工

  看上宝安公司石墨矿资源

  47岁的彭女士原本是公交公司的乘务人员,去年5月办理内退手续不再上班。她的丈夫老李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收入也不高。

  他们的儿子正在读大学,需要家长花钱的地方很多。而且,彭女士和丈夫一直想给儿子交首付款买套房子,为他解决成家立业的后顾之忧。

  只凭每月的退休金和工资收入远远不够。退休后,彭女士和丈夫开始一起炒股。

  彭女士说,作为工薪族能攒下些钱不容易,因此她和丈夫都属于谨慎型,不了解的股票从来不碰。而他们的“了解”,主要是通过证券公司的调研报告。

  今年1月,彭女士通过上网看报告,认识了“拥有石墨矿资源”的中国宝安。

  多家券商 给上市公司“戴高帽”

  早在2010年9月6日,湘财证券就发布了研究报告,称“我们对中国宝安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公司领导交流了行业和公司的状况”后,了解到中国宝安和其他公司合资成立新能源投资公司,可为贝特瑞(注:为宝安控股子公司)提供2.68亿吨储量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

  2010年11月5日,平安证券也发布报告,研究员称“与中国宝安、贝特瑞等公司高管进行了交流,并参观了贝特瑞工厂”,了解到“宝安拥有丰富的石墨资源,鸡西石墨产业拥有石墨矿储量约1亿吨”。

  2011年1月21日,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报告又添一把火。它不但传达了中国宝安拥有石墨矿的信息,还详细介绍了石墨矿的价值所在。

  看完调研报告再看股票表现,中国宝安也着实抢眼。2011年1月19日,代码为000009的中国宝安收盘大涨5.99%,盘中涨幅最高达到8.1%。

  在这种情况下,彭女士对中国宝安发生了兴趣,第一次买入了1000股 “试水”,每股16元多。

  20多年积蓄 全部买“牛股”

  第二天,股票涨至18元多。彭女士大喜之后又买了10000股,之后股票再涨。

  彭女士更加对这只股票的潜力深信不疑,索性卖掉了手头的其他股票,高价“追涨”,重仓持有中国宝安。

  那些天,彭女士的丈夫老李心情格外好。他总是兴奋地自言自语:“可选到牛股了!儿子的房子有着落了!”“拉活”的途中,他还多次向乘客推荐这只“牛股”。

  2011年2月21日,信达证券也发布了《石墨烯让股价飞》的报告。

  第二天,宝安的股价已经涨到了25.45元。和第一篇研究报告发布前相比,涨幅超过100%。

  这天,彭女士再次加仓,此时她的账户全仓持有中国宝安23800股,共投入56万元,是20多年来全家人的所有积蓄。

  卖股

  公司“辟谣” 赔进去10多万

  “2011年3月15日,是我炒股以来最可怕的一天。”彭女士说,这天上午,中国宝安发出“澄清公告”,明确表示“该公司目前没有矿产资源”。

  老李看完公告,脸色变得很难看。晚上,他的嘴唇起了水泡,一量血压,高压180。

  晚上,彭女士做梦都纠结着券商的“研报”和中国宝安的“澄清公告”。

  公告一出,中国宝安的股价当日下跌4.47%,从此不“牛”。4月初,彭女士以18元多的价格“割肉”,总共亏了10.5万多元。

  股价下来了,老李的血压却再也下不来了。他总念叨,自己每天早上7点出门晚上10点到家,一个月挣不到6000块钱,赔进去的十多万元够自己摸爬滚打挣两年的。

  担心丈夫的身体和开车安全,彭女士劝他交车离职,等身体好些了再找工作。

  如今,他们卖掉了所有的股票,将钱存到银行,夫妻俩靠彭女士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证券公司投诉“石墨矿”事件

  受害股民不止一人

  彭女士很愧疚,买房的首付款缩水了,丈夫坏了身体从此失业,原因都是自己买了中国宝安。但她也很愤怒,她不能理解,上市公司有没有石墨矿这么重要而容易核实的事情,为什么四家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都搞错了?而中国宝安明知消息是错的,为什么不及时通知股民,故意听之任之?

  为此,她来到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他讨个说法。

  律所主任张远忠接待了她。彭女士不是第一个来律所咨询的人。因为“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这些天其他股民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张远忠,要求维权。

  其间,张远忠多次与四家券商联系,但没人理他。经过对所有来访者的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张远忠决定先用彭女士的事件“冲锋”。

  4月19日,张远忠以彭女士代理人的身份向证监会发出投诉信,认为湘财等四家券商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5月5日,证监会回函,表示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同时,证监会建议如果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点

  稳健股民 也被报告“忽悠”

  证监会的回函,让张远忠和他的当事人受到激励。经过审慎考虑,张律师决定先起诉一例,做个“试点”。

  当事人中有的在北京,但更多的在外地;损失最少的数千元,最多的近百万。这回,被张律师选中的不是彭女士,而是在安徽宿松开杂货店的个体户刘先生。

  “我应该算稳健型的投资者,从不跟风炒股。”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会仔细地研读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关注证券公司的调研报告,之后才会考虑买进。

  去年起,他发现稀有矿产题材的股票涨势好,开始关注同类型股票。今年2月21日,他看到了信达证券官网上的报告《中国宝安:石墨烯让股价飞》。

  之后,刘先生登录其他证券公司的官网求证,结果从湘财、平安和国泰君安的报告中都得到了印证。

  刘先生不再怀疑,从2月23日开始分七次购买中国宝安股票7800股,总市值达17.4万余元。

  刘先生以为这是最保险的一笔投资,准备长线持有。但3月15日中国宝安的“澄清公告”给了他当头一棒,第二天他被迫“割肉”,损失7106元。

  起诉

  做股市“王海” 戳穿券商谎言

  刘先生很愤怒,他认为证券公司的做法让他有强烈的被欺骗的感觉,虽然赔的不多,但他坚决要起诉。“这不是小题大做,我只想戳穿股市谎言,做股市王海,打假到底!”

  刘先生的索赔金额不多,且事实相对简单,起诉意愿又强,于是成为“首例”。5月19日,张远忠代表刘先生将诉状交到西城法院,索赔全部投资损失及利息。

  为了诉讼上的便利,被告仅列了位于北京的信达证券一家。张律师表示,视案件的发展,将考虑是否追加其他被告。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西城法院尚未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

  说法

  首案如胜诉 将“重创”证券公司

  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报告发布期间买入中国宝安,并在2011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亏损的所有投资者,都有权索赔。

  诉讼从取证角度说难度不大,因为“事情是明摆着的”。如果投资者希望起诉维权,股东账户复印件、股票交易记录(证券公司盖章)是关键证据。

  从理论上说,投资者在买入股票之前,有几家证券公司发布了报告,投资者就可以告几家公司索赔。

  由于信达证券的住所地在北京,只要起诉对象包括该公司,就归北京法院管辖。

  刘先生的起诉属于首案,如果被法院受理并获得胜诉,判决将产生巨大的判例效应,其他投资者日后起诉将有极大的胜算,证券公司将遭到“重创”。

  误导股民 证券公司属于欺诈

  涉案的证券公司有的喊冤,称券商分为卖方机构和非卖方机构,前者的研究报告主要卖给基金公司,后者的研究报告主要提供给下属营业部及其客户。

  无论哪种,研究报告都不是直接提供给普通股民,为他们服务的。即便股民起诉,也只应该起诉披露报告的媒体,而不应起诉证券公司。

  对此张律师表示,《证券法》第79条明确规定,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属于证券公司的欺诈行为,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每个看到报告后购买股票的股民,都属于受到欺诈的受害者,都有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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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主持人: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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