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从证券业协会了解到,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通知称,督促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在2011年8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股份挂牌报价转让的公司,在《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201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于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2011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未在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股份报价公司,推荐主办券商应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限售登记。
证券时报网从证券业协会了解到,证券业协会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通知称,督促所主办股份报价公司在2011年8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完成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股份挂牌报价转让的公司,在《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中未披露201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于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2011年半年度报告。
对于未在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股份报价公司,推荐主办券商应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限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