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暨第四次破产财产分配会议日前在市中级法院举行,本次参与分配或提存的破产债权总额为4838698848.83元。经核算,本次破产财产的分配比例为9.03%。结合第一、二、三次破产财产分配比例,该案四次破产财产分配后的分配比例合计为26.51%。
本次债权人会议共有45家债权人出席,其中45家债权人同意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6.98%。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市中级法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的申请裁定,认可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鉴于本案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具备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破产清算组已提请市中级法院终结该案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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