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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转证券账户被“踢皮球”

加入日期:2011-8-3 16:13:06

  本报介入后世纪证券新余营业部办好转户手续日前,新余的胡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想转走炒股账户,却被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还被他人以其名义领走了一台电脑,但胡先生对此却一无所知。

遭投诉的世纪证券新余营业部

  要求转账户遭“踢皮球”

  据胡先生介绍,去年7月,他在世纪证券新余营业部(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开了炒股账户,随后将30多万元的资金转入账户。由于不满世纪证券的服务,他决定将账户转到其他证券公司。

  7月20日上午9时,胡先生来到世纪证券营业厅办理相关转户手续。哪知,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找相关部门经理签字。此后,胡先生便不停往返于二楼至三楼的多个经理办公室间要求签字,但都被告知不在各自的权辖范围内,要找其他部门。

  另外,世纪证券新余营业部有规定,客户资金账上有30万元即可获赠一台价值2000余元的上网本。可让胡先生吃惊的是,他本应获得的上网本却于3月31日被人冒领。

  本报介入转户手续办好

  对于胡先生办理转户手续遭遇踢皮球一事,世纪证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客户要求办理进出手续须在两天内办好。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以胡先生名义领取上网本的竟是该证券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当记者提出采访该名经理时,被告知该经理已出差。

  当天下午5时左右,胡先生来电感谢本报记者从中协调,证券部已于当天下午为他把所有的转户手续办完,但对冒领电脑一事,证券部仍没有说法。

  律师称遇类似问题可举报

  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盛劲松律师认为,股票转户是客户应有的权利,证券公司无权刁难。如果其他客户也遇到类似问题,可据理力争或向证监会举报。另外,根据该证券公司规定,胡先生已达到领取一台上网本的标准,可实际上却被他人领走,胡先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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