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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金来源拓宽保险资管与基金券商比武

加入日期:2012-10-23 4:14:14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保险资管”)翘首以盼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终于出台。根据新政,保险资管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都大幅拓宽,不仅可以管理保险资金之外的资金,还可以设立子公司进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保监会表示,此举是为拓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发展。

  打破资金来源壁垒

  根据《通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

  此规定将此前保险资管只能管理保险资金的壁垒打破,但保险资管人士对于是否可以管理个人资金持观望态度,“保险资管也许也可受托管理一些个人大客户的资金,但这需要细则加以明确。”一位保险资管负责人表示。

  《通知》还规定,保险资管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保险资管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保险资管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规定意味着保险资管的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都大大拓展,部分业务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重合,保险资管可以根据某些企业或者客户的要求量身定做产品。

  “基金、保险、证券公司的壁垒逐渐消除,财富管理的战国时代已经来临。”上述人士声称。

  不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前述资产管理业务,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通知》与今年7月23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堪称姊妹新政。《办法》规定,放闸险企将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投资。

  此前保险资金只能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购买一些普通的开放式基金,并不能以专户形式将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管理。截至目前,已有26家基金或者券商获得受托资格,可以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监管需跟上步伐

  《通知》虽然放开了多个投资渠道,保险资管显然还需要时间去开发保险资金外的市场。“例如,公积金、养老金虽然放开了管理资格,但是政府方面是否将允许这部分资金进行市场化管理,还是一个问号。”上述人士表示,以前由于资格没有放开很少谈论这个话题,以后将会有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

  另一边厢,由于基金和券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政策更快一步,目前,双方的谈判已经由初步试探逐渐深入。

  “基金、券商已经来了好几拨了,但我们要考虑很多因素,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一中型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如是表示。同样,一些券商机构也迎来了有委托资金需求的保险机构,甚至不乏太保、平安旗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办法》和《通知》的下发,意味着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的行业垄断被打开,在打破行业垄断、促进资源更合理分配的大趋势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证券公司的差异性越来越小,各方最终将会在同一舞台上竞争。证券公司机构销售部许力平博士认为,“证券公司、基金、保险机构原来业务边界泾渭分明,但随着金融新政,各个行业的业务边界日益模糊,各种业态相互渗透、融合,已成大势所趋。这样的融合渗透可以促进金融创新,对整个中国金融生态产生积极的意义。有些类似于美国在1970年代的金融大爆炸,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业务范围和客户渠道被大大拓宽。”

  另一方面,金融大开放产生的各种金融创新也蕴藏风险,相当考验监管水平和能力。监管需要跟上金融创新步伐,否则将会蕴藏隐患,例如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监管能力未能跟上金融创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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