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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首单信贷证券化项目成功发行

加入日期:2012-11-2 14:19:56

  2012年11月1日,交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人民币30.3355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自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后,首单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证 券化项目。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共分四个档级。其中优先A-1档为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AAA评级,金额为8.5亿元人民币;优先A-2档为浮动利率,过手型,AAA评级,金额为16.1亿元人民币;优先B档为浮动利率,过手型,A+/A-评级(注:中诚信和联合评级为A+,中债资信评级为A-),金额为3.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档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次级档未予评级,除了交行自持部分外,其余部分采用定向发行的方式发售。

  本次项目的基础资产均为交行的优质企业贷款,共有60笔贷款,涉及到34个借款人。基础资产分布于7个省市和自治区,既有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又有湖北、河南等中部崛起区域,另有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新疆地区,有着良好的地域分散度。按中诚信结构融资行业分类标准,资产池分布于13个行业,按联合和中债资信行业分类标准则分布于16个行业,行业分散度也较好。北京等区域的部分央企借款人单户贷款金额较大,占比相对较多,但借款人信用级别较高,一定程度上缓释了借款人集中度风险。

  本次项目的资产池的选择立足于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及“中小型企业”发展,支持新疆等国家重点扶持区域发展,包含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没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执行过程中,交行注重引进财务顾问的国际项目经验,采用“反向询问/动态监控”的基础资产选择和交易结构设计方式,遵循“以销定产”的思路,从市场需求出发,从证券化业务的本质出发,严格设定基础资产选择标准,充分考虑现金流匹配和本金偿还分布情况,根据投资者偏好,力求设计出一款结构简单又符合市场需要的证券化产品。在发行阶段,交行连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与市场投资机构广泛交流、深入推介资产证券化产品为目标,在获得人民银行准予市场发行后,进一步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正式路演,向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的机构投资者积极推介本产品。

  本次项目中,交行聘请了中诚信、联合和中债资信三家评级机构,最终的分层结果遵循三家评级机构中最严格的标准。同时,交行还严格按照三部委通知的要求,自持了总规模5%以上的次级档,保证了发起机构和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此外,交行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选定了中海信托作为发行人,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交行的战略合作伙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担任了本次项目的财务顾问。高素质的第三方,也为交行完成本次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公开发售的三个档级获得了市场的踊跃认购。其中,优先A-1档获得1.81倍的超额认购,最终发行利率为4.2%(固定利率);优先A-2档获得1.35倍的超额认购,最终发行利率为4.4%(一年定存利率+基本利差1.40%);优先B档获得2.77倍的超额认购,最终发行利率为6.0%(一年定存利率+基本利差3.00%)。在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中,首次有保险资金投资本产品,这是自2005年我国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首单保险资金投资信贷证券化产品,也是保监会10月份颁布投资新规以来,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首次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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