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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披露前买入 川投能源增发藏玄机

加入日期:2012-3-16 10:30:15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证券时报报道,刚刚完成公开增发的川投能源(600674,股吧)(600674)近日修改了年报披露日期,由首次预约的4月26日变更至3月28日。分析人士认为,根据公开增发通常的工作进程,川投能源增发股份预计也将在3月28日前后开始上市交易,川投能源提前披露年报或许正是为增发股份上市做铺垫。

  不过,这一行为很可能涉嫌内幕信息交易。

  时间点的“巧合”

  川投能源近日发布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在公告中,川投能源并未说明该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是否已履行承诺,认购不少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数量的5%。公告显示,川投能源此次增发,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4910.2万股,占发行总量的30%,非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8221.6万股,占发行总量的50%,承销团包销3168.1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9%。

  证券时报报道,据从多方渠道获悉,川投集团应该履行了认购承诺,认购了本次公开增发股票数量的5%。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川投集团没有参与认购,则违反了相关承诺;如果参与认购,在川投能源年报及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资产方案即将披露前买入上市公司股份,则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

  按照川投能源披露的信息,公司原本预约在4月26日披露2011年年报,在3月底前启动将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根据最新信息,公司又将年报披露日期由4月26日提前至3月28日。川投能源在增发方案中还公开披露,川投集团将于3月底前启动将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 资料显示,川投集团曾于2010年承诺,在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一年内,启动将具备盈利能力的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注入川投能源的工作。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发行,截至今日,距川投集团的承诺期限的还剩4天。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承诺时间是一年内,川投集团恰好选择在公开增发之前宣布,公开增发之后进行注资,用意颇深。

  资料显示,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总资产为5.3亿元,属电力投资控股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12.53万千瓦,2010年净利润为1792万元,持有广安爱众(600979,股吧)(600979)2762万股流通股,目前持有市值超过1.3亿元,为广安爱众第三大股东。

  涉嫌违规

  一位长期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认为,相比普通投资者,作为控股股东的川投集团及此次增发保荐的承销商,拥有较大的信息优势。有关年报即将披露的各项财务数据,尤其是分红方案,普通投资者只有在年报披露当日才能获悉。同样,川投能源以何种方案收购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资产,投资者也只有公司正式公告方案时才可能获知。而在临近这些内幕信息披露的敏感时期,川投集团和承销商通过认购增发股份的买入行为,或许已经涉嫌违规。

  《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其中包括公司分配股利和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第七十四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等。《证券法》严厉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上述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未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作出禁止性规定。不过,《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表示,相关法规并未对控股股东在年报披露前买卖上市公司股份作出禁止性规定。不过,他同时指出,作为上市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对上市公司的分配方案具有决定性影响,知悉上市公司未公开的财务数据,如果在年报披露前一个月内大量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事实上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可能;作为承销商,虽然是被动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但由于工作性质,承销商很可能也提前获悉了上市公司未公开的财务数据,以及可能的股利分配政策,这都可能在事实上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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