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通气会上表示,证监会对代持行为一直是旗帜鲜明坚决予以打击的,无论是做权益性还是做债券类都不允许这种利益输送的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对这种问题将更加重视,同时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则需要对证监会相应的规范制度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作。
近日有媒体报道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邹昱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公安机关调查。对此事件,该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密切关注最新进展,并在近期的专项检查中予以重点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证监会将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南方基金换购行为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南方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整改3个月等监管措施,在整改期间证监会暂停受理和审核该公司所有新产品和新业务申请。
推动A股纳入国际知名指数
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证监会与包括MSCI公司在内的国际著名指数编制公司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就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基础性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是目前还需要就外汇管制、财税政策等事宜进行研究。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吸引境外中长期资金投资A股市场,有利于优化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提高投资主体运作水平,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贯政策,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的指数,将有效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推动境外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
昨日,本报头版头条已就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知名指数一事进行报道。文中称,国泰君安证券此前发布的研究成果指出,若A股被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理论上讲,对A股的配置资金将超过2万亿美元。但专业人士认为,这项工作不会一蹴而就,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记者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下调券商缴纳保护基金比例
昨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下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外公布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标准。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举体现了监管部门支持行业创新发展,推动证券公司强化经营管理,减轻证券公司经营成本的监管理念。根据初步测算,采用《补充规定》缴纳政策,与2011年相比,证券公司缴纳的保护基金总额总体降幅约为40%。根据《补充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据悉,为支持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2012年证监会已经实际下调了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降幅为50%或30%。
为了在规定中体现鼓励优质证券公司的政策导向,《补充规定》特别明确,对于连续三年(含缴纳当年)评级为A类且缴纳当年评定为AA级和A级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和0.7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同时,《补充规定》针对亏损证券公司提出了保护性缴纳政策。根据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且上一年度证券公司亏损面在10%至30%(含)时,A、B、C、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2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当亏损面超过30%时,所有证券公司按照0.5%的最低比例缴纳保护基金。也就是说,当宏观经济、市场运行趋势等外部环境风险导致证券行业发生一定程度亏损时,进一步降低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有助于减轻证券公司经营成本压力,扶持证券公司摆脱困境。
此外,《补充规定》进一步优化了各级别证券公司缴费比例之间的差额,将A、B、C、D四大类证券公司之间缴费比例差额设为0.5%,将同类中各级别证券公司之间缴费比例差额设为0.25%,合理体现了各大类证券公司之间缴费比例差额与同类各级别证券公司之间的差异化。(记者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作者: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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