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铭创高频交易系统乃光大证券独家使用
证监会澄清:导致乌龙指事件软件为光大定制软件
证监会排查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统
光大证券又一业务被叫停
光大证券吃到乌龙指首张罚单
光大证券3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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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铭创高频交易系统乃光大证券独家使用
21日,有媒体向证监会询问8月20日海通证券是否发生系统故障及80多家证券公司使用铭创公司软件是否属实的情况,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他否认海通证券交易系统出现问题,并表示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
新闻发言人介绍,8月20日,有媒体报道,海通证券交易系统未及时更新,造成大量客户无法交易上海石化、仪征化纤两只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了解,海通证券集中交易系统运行全天正常,未发生客户无法委托的情况。”新闻发言人说。
针对系统发生故障的传闻,海通证券亦有回应,称“公司已经认真核查了集中交易系统,未发现系统有问题,全天下单正常。”
与此同时,有报道称,80多家证券公司使用了铭创公司的软件,市场担心可能再次引发光大证券类似事件。
对市场担心的这一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也做了回应。他说,经了解,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目前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铭创公司在与光大证券的合作协议中承诺,自合同签约日(2013年2月1日)起,1年内不向除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以外的第三方销售。
“据了解,目前有17家证券公司及4家期货公司使用该公司开发的‘铭创企业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软件’,该软件的功能主要是供自营或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资管理,不具备高频交易功能,与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不同。”新闻发言人说。
他同时指出,对于程序化交易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在处理光大证券事件的同时,将对证券公司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光大证券事件虽然短期对市场影响较大,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也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敲响警钟。”银泰证券资深投资顾问郑虹表示,随着金融工具的创新,交易规则的漏洞、交易系统存在的风险也要逐渐发现并进行修正,即使现在没有光大证券事件,但是不排除有其他机构会产生此类交易行为。
她同时呼吁,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行行为的监管力度,部分从业人员不要只想着去走捷径,而忽略合规风险从而做出对市场、对投资者都不利的事情。
与此同时,有市场人士指出,自上周五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市场对于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风控能力缺乏信心,市场疑问很多,证监会这个表态,实质是为了安抚民心,保证市场稳定,给其他券商和股民吃定心丸。(.证.券.日.报)
证监会澄清:导致乌龙指事件软件为光大定制软件
导致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软件出自铭创公司。针对有媒体报道的80多家证券公司使用了该公司软件,市场担心可能再次发光大证券类似事件的疑问,证监会今日晚间回复称,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目前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经了解,铭创公司在与光大证券的合作协议中承诺,自2013年2月1日合同签约日起,1年内不向除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以外的第三方销售。目前有17家证券公司及4家期货公司使用该公司开发的铭创企业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软件,该软件的功能主要是供自营或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资管理,不具备高频交易功能,与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不同。
昨日还有媒体报道称,海通证券19日早盘出现系统故障,致使投资者无法下单股改复牌后的上海石化和仪征化纤,而这两只股票当日分别大跌43.22%和42.74%,为客户造成大量损失。证监会回复称,经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了解,海通证券集中交易系统运行全天正常,未发生客户无法委托的情况。
近几天,光大乌龙指事件未决,光大被曝下错单超低价卖国债,接着又是海通证券系统被曝出故障,80多家使用可能存在设计缺陷软件,搞得市场人心惶惶。对此,证监会不仅及时澄清事实,同时表示,证监会对于程序化交易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在处理光大证券事件的同时,将对证券公司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防止发生类似事件。(.法.制.日.报)
证监会排查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统
针对“80余家证券公司使用铭创公司软件,市场担心引发光大证券类似事件”的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目前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同时,仅有17家证券公司及4家期货公司使用该公司开发的“铭创企业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软件”,但是该软件不具备高频交易功能。
日前有报道称,国内近80余家券商及基金公司为铭创公司软件客户,市场一度担心可能再次引发光大证券类似事件。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了解,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是定制软件,目前为光大证券独家使用。铭创公司在与光大证券的合作协议中承诺,自合同签约日(2013年2月1日)起,1年内不向除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以外的第三方销售。
与此同时,该新闻发言人指出,据了解,目前有17家证券公司及4家期货公司使用该公司开发的“铭创企业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软件”,该软件的功能主要是供自营或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资管理,不具备高频交易功能,与光大证券使用的“铭创高频交易投资系统”不同。对于程序化交易系统带来的安全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在处理光大证券事件的同时,将对证券公司使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此外,市场也有媒体报道称,海通证券交易系统近日由于未及时更新,造成大量客户无法交易上海石化、仪征化纤两只股票。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了解,海通证券集中交易系统运行全天正常,未发生客户无法委托的情况。(.上.证)
光大证券又一业务被叫停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知光大证券:暂停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因8月19日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自营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出现失误,光大证券8月20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规范自查的通知》,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被暂停。公司今日就此事专门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该份《通知》称,光大证券近日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公司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
协会要求光大证券采取相关措施:其一,暂停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其二,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其三,公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应协调联席主承销商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资料显示,光大证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上.证)
光大证券吃到乌龙指首张罚单
深陷股市和债市双重乌龙指的光大证券昨日收到了来自上级管理部门的首张罚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决定暂停光大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并要求光大证券提交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
光大证券昨晚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来自交易商协会称近日光大证券出现的交易异常事件反映出光大证券存在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不符合交易商协会关于主承销类会员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
同时,交易商协会还要求光大证券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
光大证券此番暴露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问题的确比较严重,交易商协会与股市的交易所不同,是明显的风险厌恶型机构,对会员风险控制的要求较高。某国内知名券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光大证券接连出现两起乌龙指事件,但相较而言上周五在股市上出现的问题更为严重,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开出罚单更大的原因也应该是由于光大证券在股市上所发生的风险事件。
虽然被交易商协会暂停了主承销业务资格,但目前来看这对光大证券本身业务影响并不大。光大证券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北.京.商.报)
光大证券3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
由光大证券(601788.SH)“乌龙指”事件引发的监管风暴仍在升级。8月21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会)暂停了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所谓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
协会表示,待相关问题查明后,协会将依据协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类主承销商管理要求对公司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
协会要求,公司应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相关业务流程、电子系统、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体系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自查结果和相关整改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交易商协会。协会还称,光大证券对于此前主承销的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继续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
据光大证券当晚的公告披露,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由于该业务在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在该业务上实现项目收入约54万元。
此前,协会于2012年11月5日发布公告,正式启动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当年,包括光大证券在内的十家券商获得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类会员资格。其余9家券商分别为国泰君安、招商证券(600999.SZ)、中信建投、广发证券(000776.SZ)、东方证券、海通证券(600837.SH)、华泰证券(601688.SH)、银河证券、国信证券。
不过,对于光大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后的前景,有券商研究员并不表示看好。“暂停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如果公司评级面临下调的话,届时,其主承销资格将会自动失效。”该研究员称。
根据协会要求,证券公司类会员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应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分类结果AA及以上级别。如果在最近一次监管评价中没有达到AA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将自动失去主承销商资质,但其须对此前所主承的项目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
前述研究员表示,由于光大证券“乌龙指”已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公司又因“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指标超过100%的监管红线,也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者处罚。因此,光大证券来年的分类评级将被下调是在所难免。
“之前,平安证券就由于保荐问题导致其分类评级直接由A类降到C类。从某种程度来讲,光大的问题并不比平安小。”该研究员称,“更何况,就算是AA评级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拿到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协会的评价中,具备AA资格但未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仅有华西证券、安信证券、申银万国等券商。(.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