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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参考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0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为2,239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其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123.67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即895.6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9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4、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447.8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16日公布的《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7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6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 (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19个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申购资金为162,288万元,申购数量为8,82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其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123.67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即895.6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79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本次网上定价最终发行中签率为1.6171779108%,网上投资者最终申购倍数为61.84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发行最终向网下投资者配售的数量为447.80万股,最终有效申购的平均配售比例为5.077098%。
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高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447.8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中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数量为2,320万股,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26.3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优先安排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7.720690%(即网下最终发行数量*40%/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数量与100%之间孰低者)。除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外,有效投资者按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4.133538%(即(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配数量)/剩余有效申购)。
根据配售原则,最终能参与网下配售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网下投资者性质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报价(元/股)
有效申购数量(万股)
获配股数(股)
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48
520
401,476
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8.50
520
401,476
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8.40
520
401,476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18.40
280
216,179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50
160
123,531
6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50
160
123,531
7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汇添富美丽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8.50
160
123,531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50
700
289,348
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50
520
214,944
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43
520
214,944
1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8.48
520
214,944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值投资产品
18.45
160
66,136
1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18.40
500
206,677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受托管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8.45
1000
413,354
18.50
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18.40
500
206,677
16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保险
18.40
300
124,006
17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融通-远策2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18.48
500
206,677
18
天津远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50
500
206,677
19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50
780
322,416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以上配售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获配股数保留到一股。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后配售给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网下配售结果完全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其中,发行人和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最终配售股数的40%(即179.12万股)优先配售给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
四、违约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情况。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价值区间为49.00-54.83元/股。此价格区间对应发行人发行后的市盈率为38.58—43.1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18.4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14.5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1月1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6.64倍,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21.55倍,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平均市盈率(2014年1月14日收盘价格)75.16倍。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均低于上述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六、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约2,952.20万元
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
约2,050.00万元
审计费用:
约457.00万元
律师费用:
约164.5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约268.73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约11.97万元
七、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28楼
联系电话: 0755-25869881、021-2321949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1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