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2013年12月4日,美锦能源(000723,股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议,获有条件通过。会后,申请人按规定补充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提供的标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化。
证监会于2013年8月14日受理美锦能源此次申请,标的资产上述情况发生在2013年7月—8月,申请人未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存在隐瞒标的资产生产经营重大情况的事实,涉嫌违法证券法等规定,因此,证监会决定对申请人立案稽查,并中止美锦能源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