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财政部10 月11 日公布《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要求自2014 年12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率区间2%~10%,税基为原煤销售额,洗选煤需折算成原煤销售额,具体折算率及资源税率由地方政府决定;此外对衰竭期煤矿采煤减征3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50%。
评论:
清费立税并行,税改原则上不增加煤企负担。此次改革方案将税率决定权下放到省级政府,虽然目前尚未明确税率水平,但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省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与煤炭行业脱困相结合,合理拟定适用税率”。同时地方政府要着手清理不合理收费,明确要求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以及煤炭发展费等主要政策性收费项目,同时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山西省情况推算,按照我们目前价格假设(动力煤、焦煤、无烟煤原煤价格分别为300/600/620 元/吨),取消可持续发展基金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后,若动力煤、焦煤从价税率定在6~7%,无烟煤从价税率定在4~5%,则税负基本与目前从量资源税+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负担持平。
资源税改作为财税改革的突破口之一,有助于理顺煤企与政府间的利益分配。煤炭企业目前需要缴纳一系列收费基金,与资源税在性质、征收环节及对象、方式等方面相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资源税从价改革与清费立税作为我国税改的重要一环,有助于规范财税秩序,发挥税收对资源使用成本的调节机制,理顺中央与地方资源受益权的分配机制。
考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取消,当税率超过6%时,上市公司业绩将开始受到负面影响,无烟煤公司相对更敏感。按2013 年上市公司报表数据推算,若从价税率超过7%,上市公司吨煤净利将出现普遍下降,无烟煤公司受影响更显著,主要是由于无烟煤原有的政策性成本略低。若税率不足4%,则上市公司普遍受益,主要是目前低煤价带来的低税基效应。若后续价格上涨对应的从价税负水平超过目前从量税负和价格调节基金的水平,资源税的负面效应将逐步显现。此外,由于洗选煤征税存在折算率的问题,不同企业洗选煤和原煤价差不同,因此企业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也可合理降低税负水平。
风险因素:宏观经济经济增速再度放缓;节能减排力度加强。
投资策略:供需预期双向改善,反弹有望延续。供给收缩政策的效果将在四季度全面显现,地产信贷放松带来的新一轮稳增长政策支撑行业需求预期改善,资源税改革配套的清费政策亦不会增加煤企负担。在市场流动性宽松、其它行业救市政策加码的背景下,行业悲观预期将大幅缓解,预计后续叠加煤价上涨预期兑现,板块反弹指日可待。个股建议关注中国神华(低估值、分红稳定的行业龙头)、冀中能源(估值较低、弹性较大的白马股)、陕西煤业(流通市值小,股价弹性大)、平庄能源(国电系改革预期)、露天煤业(涉足光伏发电新领域).
(责任编辑:DF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