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油气资源税,上游负担略有下降。
国务院取消了石油天然气矿产补偿费用等地方各类收费,但同时将资源税上调了1%。由于油气资源补偿费是1%,但资源税还有部分抵扣项目,实际资源税税率上升不到1%,因此上游企业的总体税率有所降低,但我们预计对企业业绩利好程度较为微弱,约为0.1-0.2%。资源税的减免方式基本保持:稠油高硫、三采和深水的减免幅度为40%、30%和30%,低丰油气田的减免度从原来度30%下降到20%。
地方资源收益权透明化。
虽然石油、天然气等为部分地区的重要资源,但是开发主体是央企,因此地方留存税种主要是资源税,我们认为,此次调整将简化税种、增加地方收入的透明度。但上游税种占比最大的是特别收益金,主要是中央税种,理论上应该更加倾向于增加资源所在地的收益权,是未来的改革方向。
油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有利于CNG车用。
此外国务院还取消地方的原油和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地方的天然气调节基金往往是在天然气管道气价格偏低的地区,对CNG进行征收,随着此项基金取消,CNG价格有望下降。但是,由于调节基金往往还作为补贴煤改气等工业客户等补贴资金来源,我们认为,在地方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工业客户开拓的补贴持续度有待考察。
相关公司:上游企业或将有所改善。
我们认为资源税政策调整或将微弱有利于上游企业。但由于油价走低,上游企业近期股价主要反映了市场对油价的悲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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