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及天然气行业:我国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_行业研究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研究 >> 文章正文

石油及天然气行业:我国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

加入日期:2014-10-15 17:43:3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征收进行调整。通知要点如下:

  1。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3。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6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6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5。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使用。通知中还对中国石油(601857.CH/人民币7.79;0857.HK/港币9.68,持有)和中国石化(600028.CH/人民币5.27;0386.HK/港币6.67,持有)子公司所适用的资源税率进行了概括,详情请参见图表1.

  我们认为,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对油企的盈利产生重大的影响,因为矿产资源补偿费也被取消。通知中出现的新要点是深水项目减税。但是,目前中海油(0883.HK/港币12.92,持有)的深水项目产量并不大。目前,我们对上述个股维持原有预测。

(责任编辑:DF120)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