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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宝”是证券交易市场化的必然

加入日期:2014-3-5 9:43:52

  □肖玉航

  国金证券携手腾讯于2月20日推出“佣金宝”,再次点燃了消停近三年的证券经纪业务的价格战。考虑到证券公司在交易过程中,要向交易所交纳0.15%。~0.18%。的规费和营业部自身缴纳的营业税,“佣金宝”0.2%。佣金率几乎可视作“零佣金”。然而,通道收租的改革,直接降至地板价的证券交易佣金水平,正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

  券商主动下调佣金,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也需要成竹在胸的底气。目前券商摆脱经纪业务“靠天吃饭”的模式已有了一定基础——从2008年到2013年,经纪业务占证券行业营收的比例从70.5%降至47.68%,与之对应的则是自营、“两融”等创新业务的异军突起。综观世界主要资本市场,佣金自由化已是资本市场的主要形式。

  1975年以前,世界各国的证券交易基本上都采用固定佣金制度。但随着美国国会在当年5月通过“有价证券修正法案”,并率先在全球范围内废除证券交易固定佣金制度和实行佣金协商制,证券交易佣金自由化成了全球证券交易市场的基本发展方向,只不过目前自由化的程度存在一定差别。

  据统计,在当今全球27个主要证券交易所中,绝大部分对佣金采用自由协商制,其中大部分实行完全自由协商制(如纽约证券交易所、NASDAQ、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大阪证券交易所、巴黎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意大利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蒙特利尔证券交易所、马德里证券交易所、毕尔巴鄂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少数证券交易所实行规定最低费率、最高费率或在一定区间内协商议价的方式(如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雅加达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新西兰证券交易所、孟买证券交易所、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泰国证券交易所等)。

  我国现行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所依据的是2002年5月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依据该规定,我国目前所实行的是最高限额内向下浮动的佣金制度,而非完全的佣金自由化。

  由于“通道租金”在世界主要资本市场上已实现了自由化,投资者不仅可根据不同证券公司的佣金收取标准来选择委托的证券公司,而且可以在证券公司公布的佣金标准中,选择适合自身投资方式的佣金策略,进而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收益,这也有利于行业竞争,能使优秀的公司脱颖而出。

  我国香港联交所董事局为提高香港交易所在国际证券市场的竞争力,在2000年通过了“自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证券及期货交易最低佣金制,引入佣金协商制”的决定,同时宣布降低股票交易印花税,这些举措对于市场的优胜劣汰与公平竞争提供了较好的规则支持,也是香港市场活力的具体表现。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成重要趋势的今天,证券市场交易更多体现出网络化的特征,如何引导券商创新?那些需要监管?哪些需要放开?都在考验管理层。英国在1986年10月对证券业实施了一场空前的重大变革(BIG BANG),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实现了佣金自由化。客户可与证券经纪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市场供求情况、交易额度等,决定按何种标准收取佣金或是否收取佣金。

  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交易的主要成本之一,降低证券交易成本,明显有助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营造证券市场的繁荣,提高一国证券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因此,此次国金证券上线的“佣金宝”,是券商为适应市场发展而推出一种定价策略,符合优胜劣汰、创新发展的市场大趋势。“佣金宝”这样的佣金交易模式,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是利于证券公司优胜劣汰竞争的必然,更是证券市场发展演进的必然。

  (作者系资深市场研究人士,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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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