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近日,证监会向各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证券经纪业务有关监管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并要求辖区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对佣金收取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于6月15日前汇总报告证监会相关部门。
一是要求各证监局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严格依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号)的规定,确定佣金收费标准、实施佣金自律管理,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垄断,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
二是要求各证监局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严格依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证监会现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证券经纪业务活动,统一线下线上业务规则,进一步落实严格验证客户开户身份、客户适当性、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有效性、做好客户回访与服务工作等各项监管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系统防护能力。
三是要求各证监局切实履行辖区监管责任制,及时跟踪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动态,做到事前跟踪预判、事中监测分析、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叫停、纠正或查处。要求各证监局督促辖区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对佣金收取、佣金自律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清理规范有关违反《反垄断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并于6月15日前将辖区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自查清理情况汇总报告证监会相关部门。
四是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积极主动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