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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最离奇公告:前控制人因内幕交易被判刑

加入日期:2014-4-30 7:39:42

4月29日,创兴资源(600193.SH)发出中国证券史上最奇葩的一份公告,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声称有人背后操纵媒体,恶意攻击公司以及创始人陈榕生,公司及陈榕生先生息事、忍让,但始终不能感化这类“小人”,直接影响了公司股价的滑坡、暴跌。

接受采访的投资者表示,上市公司如此强烈感情色彩的公告为何能够发出来,此外从公司基本面看,公司股价跟基本面基本合适,很难理解为该股价是媒体恶意攻击的结果。《第一财经(微博)日报》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

一位上市公司董秘介绍,之前董秘写公告均为固定形式、严格的格式,但现在公告直通车,都是事后审核,此前则是必须专管员同意才能发。

公司公告称,近期有关对公司恶意报道并造成公司股价下跌,公司再次声明在之前几次公司的并购、重组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没有造假,大股东没一点图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经得起核查、审计。

公司称有个姓黄的人在背后操纵,十年前就利用媒体写文章威胁敲诈过并得手。为达目的,请人写文章攻击公司及创始人陈榕生。他们散布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文章,使上市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在内)疲于应对,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成本浪费,其结果也直接影响了公司股价的滑坡、暴跌。

同时,公司大股东做出三条承诺:将有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资源类资产(包括参股子公司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注入给上市公司的13%股权)无偿赠送给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近期增持公司股票、继续推动上市公司收购兼并重组、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

去年有媒体质疑,创兴资源溢价收购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桑日金冠”)70%股权,大股东不存在隐瞒造假,谋取利益的问题。3月27日,创兴资源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证监会稽查后,媒体更是进一步认为,创兴资源被稽查,主要是溢价收购桑日金冠70%股权。

创兴资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冠全为前实际控制人陈榕生之子。证监会公开资料显示,创兴资源前实际控制人陈榕生曾在2010年9月由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决,因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判决陈榕生任董事长的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罚金1915万余元。

当时检察院指控,2007年2月开始,陈榕生计划将其所控制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资产注入创兴科技(创兴资源前身),并安排人员与券商前期接触。当时创兴科技的股价还在5元上下震荡,到5月9日停牌前股价已涨至16.54元。陈榕生在刚开始筹划资产注入的同时,自2007年4月17日至5月9日期间,陈榕生及其妻子关某某操作买入创兴科技股票共计480多万股,上述时期内买入的创兴科技股票累计账面盈利1915万多元。此案后被证监会查实并移交司法审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

(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