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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45版)
(4)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政策预期、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因素分析,提出行业配置策略,并构建股票分析师组合。
(5)基金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根据例会确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充分参考分析师组合,进行具体的行业和个股(个券)配置。
(6)基金经理下达投资交易指令,由交易室完成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基金内部业绩和风险评估,提交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对上述管理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R)是:
R=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
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
如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288,954,504.55
59.95
其中:股票
2,288,954,504.55
59.9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12,725,510.50
18.67
其中:债券
712,725,510.50
18.6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4,000,261.00
11.6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5,840,808.94
6.70
8
其他资产
116,436,398.81
3.05
9
合计
3,817,957,483.80
100.00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10,792,030.65
39.7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862,350.00
0.6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320,464,759.51
8.43
K
房地产业
418,640,803.19
11.0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194,561.20
0.4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288,954,504.55
60.21
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390
信邦制药
6,316,667
303,831,682.70
7.99
2
600519
贵州茅台
1,915,225
296,285,307.50
7.79
3
000002
万 科A
31,714,319
256,568,840.71
6.75
4
601318
中国平安
3,933,375
147,737,565.00
3.89
5
600030
中信证券
13,060,093
137,522,779.29
3.62
6
600048
保利地产
15,506,752
118,006,382.72
3.10
7
600559
老白干酒
5,552,825
117,830,946.50
3.10
8
600305
恒顺醋业
6,879,641
113,720,465.73
2.99
9
000848
承德露露
4,182,054
88,241,339.40
2.32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962,943
70,332,247.69
1.85
4、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9,540,000.00
1.5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44,118,000.00
16.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44,118,000.00
16.9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9,067,510.50
0.24
8
其他
-
-
9
合计
712,725,510.50
18.75
5、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0202
14国开02
1,500,000
151,905,000.00
4.00
2
140303
14进出03
1,400,000
140,308,000.00
3.69
3
140401
14农发01
1,000,000
101,110,000.00
2.66
4
090407
09农发07
1,000,000
100,260,000.00
2.64
5
140201
14国开01
500,000
50,545,000.00
1.33
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中国平安3,933,375股,市值14,774万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3.89%;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1日公告, 该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决定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2012年,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占该集团营业收入的0.19%,投行业务利润占该集团净利润的0.66%。基金管理人认为,本处罚对该集团经营活动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该集团基本面,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26,297.5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6,004,334.1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367,084.29
5
应收申购款
38,682.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6,436,398.8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4年3月31日)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04.19至2006.12.31
55.32%
1.25%
73.83%
1.46%
-18.51%
-0.21%
2007.01.01至2007.12.31
114.88%
2.03%
150.02%
2.17%
-35.14%
-0.14%
2008.01.01至 2008.12.31
-52.08%
2.21%
-62.58%
2.85%
10.50%
-0.64%
2009.01.01至2009.12.31
74.47%
1.72%
89.12%
1.94%
-14.65%
-0.22%
2010.01.01至2010.12.31
-3.70%
1.29%
-10.40%
1.49%
6.70%
-0.20%
2011.01.01至2011.12.31
-26.00%
1.08%
-24.44%
1.23%
-1.56%
-0.15%
2012.01.01至2012.12.31
1.83%
1.18%
7.03%
1.19%
-5.20%
-0.01%
2013.01.01至2013.12.31
1.65%
1.14%
-5.06%
1.30%
6.71%
-0.16%
2014.01.01至2014.03.31
-6.23%
0.99%
-6.71%
1.12%
0.48%
-0.1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92.99%
1.55%
98.89%
1.80%
-5.9%
-0.25%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其中: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中信标普300指数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共同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由深沪股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组成,其样本股票经过了流动性和财务稳健性的审慎检查,能较全面地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管理人用于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中(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至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第二款规定的费率水平以上时,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在第二款规定的费率水平以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1.0%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元
每笔2000元
(2)本基金申购费的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3)本基金申购费用的收取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缴纳。
(4)本基金申购费的使用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1年
0.5%
1≤T<2年
0.25%
T≥2年
0%
(2)本基金赎回费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本基金赎回费的收取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4)本基金赎回费的使用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1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销售机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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