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网站16日消息,6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京组织召开光伏发电建设和产业发展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会议。
吴新雄强调,去年7月以来,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部分地区、企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值得学习借鉴、总结推广。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实现光伏发电和光伏产业有机结合,鼓励光伏龙头企业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二是政府主动协调,统一配置落实屋顶资源,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三是企业在系统内组织光伏应用,积极利用自有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四是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题,积极利用现有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五是服务创新保障并网接入,国网公司、南网公司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制定机制鼓励地方电网公司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六是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财政部、电网企业出台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健全了补贴拨付、转付机制,不少地方也出台了进一步的激励政策。七是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高度重视以监管促光伏应用,部分地方已先行开展专项监管,取得积极成效。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希望各部门、各地区认真学习借鉴,总结提高,进一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本企业发展的路子。
吴新雄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光伏产业和光伏应用发展。一是要坚持完成光伏发展目标不动摇。坚持完成今年1000万千瓦增长目标,坚持光伏产品质量标准,坚持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二是要加强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发布管理办法,研究拟订并组织屋顶业主与光伏发电业主签订标准化合同文本,禁止地方保护。三是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光伏发展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四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屋顶资源调查,编制地方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和新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