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方案出炉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比例不低于30%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 配 备 更 新 总 量 的 比 例 不 低 于30%,以后逐年提高。专家分析表示,国家正在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连续打出扶持“组合拳”,这是继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之后,行业再迎重大利好,按照公务车每年1000亿元的采购计划计算,如果政策能切实落实,意味着自主品牌车企会通过新能源车迎来超过300亿元的市场份额。
《方案》明确提出了新能源公务用 车 购 买 的 “ 时 间 表 ” 。 据 悉 ,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除此之外,《方案》还规定了各省区市其他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这几年内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尤其指出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比例不低于当年15%。
“荣威E 50今年前四个月的销量仅为个位数,比亚迪(行情,问诊)E6累计销量881辆,北汽E系列电动车E150EV的销量仅为2台。”有专家分析表示,目前新能源汽车对我国汽车产业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正是政府通过连续的指标调整,打政策“组合拳”破解“久推而不广”困局的机会。
而此次五部委公布采购实施方案之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将对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加上已有的财政补贴,今后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公民个人,每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将获得3.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优惠。
多位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由于没有强制措施落实到具体采购中,自主品牌的传统汽车进军公务用车市场步履维艰,希望政府对新能源车的采购一定要落到实处,因为中国已经到了发展自主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最关键时期。
对此,《方案》规定了全程量化考核反馈监督制度,提出从2015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统计汇总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方案规定,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
据有关专家分析,按照公务车每年1000亿元的采购计划计算,如果政策能切实落实,意味着自主品牌车企会通过新能源车迎来超过300亿元的份额,加之公务车市场“旱涝保收”的特点,这无疑将给自主车企的经营带来较为稳定的业绩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为规范新能源汽车采购管理,《方案》明确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其中轿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
为体现政策导向作用,我国对购买新能源车实行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补贴政策。18万元加上财政补贴,可以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成本。“这样的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在采购时心里有数,另一方面也对新能源车生产厂家起到引导作用,让他们在生产研发以及市场策略方面选定方向。”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说。
此外,针对公众关心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配备不足的问题,《方案》也作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充电接口与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要按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重点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方案》还指出,地方政府要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中。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已超过上年全年数量,同期中国汽车销量连续六个月下滑,6月创五年新低,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迅猛发展形成鲜明对比。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表示,此次方案的实施必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竞争中实现“弯道超车”提供机遇。中汽协副秘书长师建华认为,中国在新能源汽车上与欧美的差距不像传统汽车的差距那么大,因此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