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国土部公布了挂牌督办的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2006年至2008年,多伦县政府违法征收多伦淖尔镇盆窑、二道洼和大河口乡大河口、小孤山等4个村集体土地3932.7亩,其中耕地1845.9亩。同时,多伦县政府将违法征收的土地,提供给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年产46万吨煤基烯烃项目厂区的扩建。2006年4月以来,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圈占土地3932.7亩,已建设占用714.4亩,其中耕地485.5亩。
二、陕西省蒲城县工业园管委会、县交通管理局违法征占土地案
2013年5月,蒲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违法征收陈庄镇西陈、东鲁等2个村集体土地436亩。2013年9月,蒲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管理局占用违法征收的耕地51.12亩修建道路。2014年3月,蒲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占用违法征收的耕地91亩开挖地基、建设围墙和工棚。
三、山西省运城市关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3年6月,运城市关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学府名都房地产项目。共违法圈占土地273.15亩,其中耕地269.4亩,已建设占用141.75亩。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辽宁省新民市胡台镇昂帮牛砂场越界采矿破坏耕地案
2001年12月, 经新民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昂帮牛砂场取得位于胡台镇昂帮牛村的砂矿采矿许可证,此后多次办理了采矿权延续。昂帮牛砂场在开采过程中,擅自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砂。至2014年4月,越界开采面积0.395平方公里,越界采砂44.3921万立方米,并造成190亩耕地严重毁坏。
五、中铁十四局集团和余光石场违法采矿案
2014年2月,中铁十四局集团新建海南西环铁路XHZQ-5标项目部与海南省乐东县余光石场商定,共同在乐东县尖峰镇岭头村开采花岗岩,用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海南西环线铁路项目建设。两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实施了违法开采。至2014年6月,违法开采花岗岩5.6546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