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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系统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

加入日期:2015-2-16 6:27:21

  ⊙记者 王宁 ○编辑 于勇

  13日,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制定发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对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在报价系统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业务的活动进行规范,内容包括注册条件及要求、转让方式、发行服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

  《业务指引》指出,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应当就资产支持证券是否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在发行前向市场监测中心进行沟通,并在线进行转让注册;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对于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简化转让注册的流程;此外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可以选择协商成交、点击成交、做市等一种或多种转让方式,符合报价系统协议回购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也可以开展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据了解,去年8月18日,第一只资管计划在报价系统正式发行,此后报价系统陆续推出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短期债、并购重组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市场反应良好。截至2月12日,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共发行资管计划、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短期债券、私募基金等产品782只,募资规模共计371.39亿元。市场监测中心不断完善报价系统私募产品转让功能,为私募产品持有人提供退出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报价系统的加入无疑将为整个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市场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对于提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效率及产品流动性、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以及实现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政策方针等方面,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此外,作为四大转让场所之一,报价系统转让规则的发布,不仅标志着一个新的转让场所初步建立,更意味着证监会规划的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体系日趋完善。报价系统始终以促进私募市场发展作为自身的核心定位,其专注于私募业务的专业化态度以及“多元、开放、竞争、包容”的市场化理念,更加契合资产支持证券的私募属性。

  作者:⊙记者 王宁 ○编辑 于勇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