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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加入日期:2015-6-10 7:18:37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临2015-009)。公司定于2015年6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彰武路50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2日

  至2015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9、10、1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日2015年6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人:史亚平

  联系电话:021-65985860 传真:021-33626510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