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这也是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之后,又一家地方性规范文件出台。
这份文件明确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省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省外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不得在河南省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在河南省开展相关业务。
众所周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四板市场,是省域范围内未上市、未挂牌中小微企业展示和交易的平台。一般而言,在每个省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各个地级市政府一来是为了让本辖区内的企业走出去,提升省域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出于对省政府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政策性安排的响应,会对企业首次在地方四板成功挂牌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金。
根据当天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该股权交易中心已经挂牌企业4206家,其中交易板挂牌178家,展示板挂牌4028家,托管企业262家。而此前2017年9月份,中心挂牌企业仅1485家。可以说,一年多时间,挂牌企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河南股权交易中心管理细则出炉,第九条规定最引人注目
12月29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从这个文件来看,河南省政府已经明确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是区域内唯一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的地位。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在2015年6月29日顺利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式开业。
在2017年9月份,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明确表示“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为我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并将此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29日出台的文件中,最惹人注目的是第九条规定,明确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省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省外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不得在河南省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在河南省开展相关业务。
此外,第十条也指出,中原股权市场可以与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但是有违反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对于股权交易中心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3年未受到国家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熟悉与股权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河南企业曾在外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近千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第九条规定,“对于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省外企业证券的发行、转让或者登记存管提供服务;省外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不得在河南省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在河南省开展相关业务。”河南省有关方面一直在积极推动。

2017年9月19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专门召开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工作会议,河南证监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金融办、中原证券(行情601375,诊股)、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河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在会议上明确强调,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推动省外挂牌企业回归,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二是制定并落实奖补政策,降低企业挂牌成本;三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企业股改;四是盘活股权资产,推动当地企业股权登记托管。
根据有关要求,在省外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应回归企业所属地管理。这意味着,河南所有在外地股权中心挂牌的企业,都需要回归河南本土的股权中心。彼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已经挂牌企业1485家,其中交易板77家、展示板1408家,覆盖全省18个地市148个县市区;累计帮助企业融资13.77亿元;已托管农商行42家145.8亿股。
同时,河南在外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约有995家,挂牌地主要集中在上海、深圳、天津三地。为此,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企业顺利回流。

经过一年多努力之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成果丰硕。12月29日,根据当天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已经挂牌企业4206家,其中交易板挂牌178家,展示板挂牌4028家,托管企业262家。
显然,从2017年9月份的挂牌企业1485家,到29日的挂牌企业4206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实现了大踏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