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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市试点银行账户实名制核查失效或挂失证件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加入日期:2018-3-21 20:23:10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8-3-21 20:23:10讯:

  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通知,自2018年4月9日起,将在天津等6省市开展银行联网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了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央行会同公安部自2007年以来已经建成联网核查系统,但随着系统的推广使用,不法分子也改变了犯罪手法。

  此次试点工作,是银行账户实名制审查的进一步升级。

  根据通知要求,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扩大联网核查业务范围,提升系统运行能力,逐步将试点推广到全国。

  银行账户实名制核查升级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0号)(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9日起,人民银行将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提供有效技术手段。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是人民银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对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意义重大。

  2007年,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下称“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核查居民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和照片信息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技术手段。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已经覆盖全国近22万个商业银行网点,应用范围包括开户、大额取现、信贷、理财等业务。截至2017年底,银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323.8亿次,日均1543.7万次。

  随着联网核查系统推广运用,不法分子也改变了犯罪手法。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地下钱庄、洗钱等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变造以及他人证件等,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还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冒名办理银行信用卡、贷款等业务,造成证件实际持有人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此,在公安部支持配合下,人民银行决定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与此同时,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此次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建议使用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

  如果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失效,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银行是否将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前述有关负责人称,对此银行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一方面,银行如果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对需进一步采取核实措施的,经进一步身份核实后,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居民身份证真实、在有效期内,没有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没有出现因损坏、登记项错误、姓名变更情形而更换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将继续办理业务;如相关个人不是证件持有人或者证件为虚假的,银行将拒绝办理业务。

  银行采取的进一步核实身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相关个人出示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护照等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或者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此外,个人持旧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的,银行会拒绝办理业务。有关负责人建议,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银行业务,建议个人使用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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