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雷蒙德(834506)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雷蒙德存在以下问题: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出现频繁资金往来,部分金额构成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股权质押、司法冻结等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雷蒙德表示,公司表示将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同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