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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今换手率21%有息负债35亿关联交易占比高

加入日期:2021-2-5 20:38:2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2-5 20:38:27讯: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今日,南网能源(行情003035,诊股)(003035.SZ)股价高开随即封涨停板,开盘价报6.70元,涨幅5.68%,截至收盘报6.97元,涨幅9.94%,成交额10.76亿元,换手率20.86%,总市值264.02亿。该股此前连续13个交易日封于涨停。

  南网能源主要从事节能服务,为客户能源使用提供诊断、设计、改造、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维护等一站式综合节能服务。

  南网能源于2021年1月19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发行数量为7.58亿股,发行价格为1.40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行情601066,诊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庆利、温家明。

  截至2021年1月7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方电网直接持有公司50.49%股份,通过绿色能源混改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0.33%股份,合计持有南网能源60.82%股份,为南网能源控股股东。南方电网由中央直接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南网能源募集资金总额为10.6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4亿元。其中,3.42亿元用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4.07亿元用于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163.00万元用于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2283.00万元用于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南网能源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1704.91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815.0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160.38万元,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150.94万元。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10亿元、9.36亿元、12.19亿元、15.08亿元、8.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6亿元、1.86亿元、2.76亿元、1.26亿元。

  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亿元、3.37亿元、8.27亿元、4.50亿元、2.31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6亿元、9.48亿元、13.00亿元、13.59亿元、6.31亿元。

  2016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南网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92.86%、90.11%、75.76%。

  2020年1-9月,南网能源营业收入为14.65亿元,同比增长35.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1亿元,同比增长39.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亿元,同比增长76.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亿元,同比增长356.57%。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南网能源预计2020年全年将实现营业收入19.00亿元至22.00亿元,同比增长25.96%至45.85%;预计将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亿元至3.90亿元,同比增长55.41%至68.37%。

  值得注意的是,南网能源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逐年上升。2017年至2020年6月,南网能源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83亿元、2.79亿元、1.9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1%、15.00%、18.51%、22.97%;占扣非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07.45%、107.40%、120.56%、157.55%。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总资产分别为39.19亿元、50.86亿元、66.90亿元、88.82亿元、97.62亿元,总负债分别为27.27亿元、36.85亿元、47.72亿元、43.92亿元、51.8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9.57%、72.45%、71.33%、49.45%和53.1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35.42亿元,面临潜在的偿债风险。

  2016年至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远低于同期短期借款。2019年,公司货币资金大增,短期借款显著降低。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9895.23万元、1.29亿元、2.67亿元、6.96亿元、5.1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3%、12.05%、19.10%、33.87%和23.98%。

  招股书称,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4.29亿元,主要系2019年公司完成两次股权增资,收到股东增资款项25.25亿元。

  同期,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60亿元、5.48亿元、5.85亿元、1.43亿元、3.08亿元。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原值为2.32亿元、3.92亿元、5.91亿元、8.96亿元、11.9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4%、41.88%、48.45%、59.42%、143.14%。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1.88%、30.21%、23.73%,而应收账款原值增幅分别为69.19%、50.65%、51.73%。

  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金额分别为6530.41万元、1.68亿元、2.51亿元、5.83亿元、7.44亿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18%、42.87%、42.49%、65.00%和62.38%。

  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逐年增加,主要受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时间有所延后的影响。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扣除应收补贴款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6亿元、2.24亿元、3.40亿元、3.14亿元和4.4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4%、23.93%、27.86%、20.79%和26.93%。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分别为3.85、3.00、2.48、2.03、0.8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3、2.40、2.30、0.94。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8%、37.59%、37.84%、38.24%和39.51%。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2.64%、28.02%、24.16%、33.07%、31.88%。

  南网能源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且2016年、2017年、2018年,与可比公司中材节能(行情603126,诊股)、天壕环境(行情300332,诊股)、聆达股份(行情300125,诊股)相比,毛利率最高。

  招股书称,公司毛利率较为平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构差异所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材节能天壕环境聆达股份均为国内从事余热余压节能服务的领先企业,而公司在工业节能领域主要以分布式光伏业务为主,余热余压节能项目较少,由于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毛利率较高,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毛利率。

  南网能源存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6月,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政策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6164.02万元、8127.16万元和1.24亿元和1.20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6.58%、6.67%和8.23%和14.4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3.35亿元元、4.83亿元和3.52亿元和1.58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35.76%、39.59%和23.31%和18.95%。

  2017年至2020年6月,南网能源政策性与业务性关联销售金额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34%、46.26%、31.54%、33.38%。

  2020年12月10日,南网能源通过了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75次发审委会议,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如下: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收入(以下称“补贴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现有未进入补贴目录或清单的存量项目是否符合列入清单条件、补贴金额能否合理预计并收回;(2)发行人享有补贴收入是否具有持续性,相关补贴政策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风险是否披露充分;(3)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报告期内几乎未收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上述事项进一步说明确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依据及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相关条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如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大股东影响获取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重大依赖;(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4)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关联销售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5)发行人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毛利率差异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说明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关联方项目获取方式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两种方式获取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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