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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周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加入日期:2023-9-17 17:05:38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9-17 17:05:38讯:

(以下内容从华西证券《教育行业周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本周观点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法》表示,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第六十四条),一些“黑机构”搞恶性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扰乱行业生态,损害家长和学生权益。《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其中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及金额,《办法》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投资策略方面:A股重点推荐学大教育行动教育;港股重点推荐中国东方教育、粉笔。
行情回顾:跑输上证指数3.82PCT
本周,中信教育下跌3.79%,上证指数上涨0.03%,跑输大盘3.82PCT。2023年截至目前,中信教育指数下跌10.84%,上证指数上涨0.92%,跑输大盘11.76PCT。
新闻摘要:
俞敏洪就2000个董宇辉账号致歉;学大教育与昌吉州达成约5亿元的项目投资意向;传智教育:已与2000余家高新科技企业达成课程共建合作;Byjus宣布将在半年内偿还12亿美元定期贷款;Mathpresso完成800万美元融资。
风险提示
疫情影响的不确定性:疫情恢复进度对线下教育带来影响。教育行业政策变动风险:教育行业政策变动影响K12,职教和高教板块公司的招生及收费等情况。招生人数不达预期风险:终端需求减弱或企业自身优势弱化等使招生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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